近年来,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,“挖矿”一度被部分人视为“数字时代的淘金捷径”,这一行为并非“自由市场的创新游戏”,而是在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的范畴内,虚拟货币挖矿不仅消耗大量能源、加剧环境负担,更因与金融风险、投机炒作深度绑定,

政策明令禁止:虚拟货币挖矿“不合法”的定调清晰
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态度一以贯之:明确禁止、坚决清理,2021年9月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首次从部门规章层面明确“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”,其中虚拟货币挖矿行为被列为被禁止的“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”之一。《通知》指出,挖矿活动“消耗大量能源,加剧环境污染”“助长投机炒作风气,扰乱经济金融秩序”,要求各地立即停止新增挖矿项目,并逐步清理存量。
此后,多部委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配套措施:国家发改委将虚拟货币挖矿纳入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中的“淘汰类产业”,明确要求“限期淘汰”;内蒙古、青海、四川等曾经挖矿集中的地区,开展大规模清理整顿行动,关停矿场、切断电力供应,政策的“组合拳”清晰地传递了一个信号:虚拟货币挖矿在我国没有合法生存空间,任何与之相关的投资、运营行为均不受法律保护。
违法性根源:挖矿为何触碰法律红线?
虚拟货币挖矿被定性为违法,并非“一刀切”的简单否定,而是基于其对经济、社会、能源及金融安全的多重负面影响,与我国法律法规的核心原则相悖。
其一,违背能源安全与可持续发展战略。 虚拟货币挖矿(尤其是比特币挖矿)依赖高算力计算机进行“哈希运算”,耗电量惊人,据剑桥大学研究数据,全球比特币挖矿年耗电量相当于中等国家全年用电量,我国一度是全球最大的挖矿集中地,年耗电量超千亿千瓦时,相当于数个省份的全年用电总量,在“双碳”目标下,这种高耗能、低产出的活动与我国能源结构转型、绿色发展战略背道而驰,自然被政策“叫停”。
其二,冲击金融秩序,助长非法金融活动。 虚拟货币挖矿的本质是通过“工作量证明”机制争夺记账权,其产出物(如比特币)不具备法定货币地位,也不被真实经济活动所支撑。《通知》明确,虚拟货币交易属于“非法金融活动”,而挖矿作为虚拟货币的“上游产业”,为投机炒作提供了基础,实践中,挖矿活动常与洗钱、非法集资、诈骗等犯罪行为交织:部分不法分子以“挖矿投资”为幌子骗取资金,或利用虚拟货币跨境转移资产,逃避监管,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。
其三,规避监管,挑战法律权威。 虚拟货币挖矿具有匿名性、跨境性的特点,部分从业者试图通过“矿机迁移”“境外矿场”等方式规避监管,我国法律对“境内行为”和“公民境外从事违法活动”均有管辖权。《通知》明确,境内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虚拟货币挖矿及相关业务,境外挖矿行为若对我国经济金融秩序造成影响,同样需承担法律责任,这种“监管套利”本质上是挑战法律底线,最终难逃制裁。
法律后果:顶风挖矿的“代价”不容忽视
对于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法律责任,我国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,涵盖行政、民事乃至刑事层面。
行政层面: 依据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,对新增挖矿项目,相关部门可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,并处以罚款;对存量挖矿项目,限期淘汰拆除,恢复原状,对为挖矿提供场所、电力、网络等支持的单位,可依法予以行政处罚,如吊销营业执照、断供电力等。
民事层面: 由于挖矿行为被定性为违法,相关合同不受法律保护,企业与矿场主签订的“挖机托管协议”“供电合同”等,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,自始无效,双方因挖矿产生的纠纷(如电费支付、收益分配等),法院不予支持,甚至可能对过错方予以训诫、罚款。
刑事层面: 若挖矿行为涉及其他犯罪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明知他人利用挖矿实施洗钱,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支持的,可能构成“洗钱罪”;未经批准擅自架设矿机、占用电力资源,造成重大损失的,可能触犯“非法经营罪”或“破坏电力设备罪”;以“挖矿”为名骗取他人投资的,则可能构成“集资诈骗罪”,近年来,多地已查处相关刑事案件,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,彰显了法律对此类行为的“零容忍”。
理性认知:告别“暴富幻想”,拥抱合规发展
虚拟货币挖矿的“落幕”,是我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、推动绿色发展的必然选择,对于普通公众而言,需清醒认识到:“挖矿致富”是法律禁止的“伪命题”,任何试图通过挖矿获利的行为,本质上是在法律边缘试探,最终可能“血本无归”。
我国在数字技术领域的探索从未停止,但始终坚持以“服务实体经济、保障安全合规”为前提,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金融、数字政务、跨境支付等领域的应用,正为产业升级注入新动能,这些合规、创新的数字经济发展方向,才是值得公众关注和参与的“正道”。
虚拟货币挖矿不是“技术创新”,而是披着“数字外衣”的违法活动,在法律红线面前,任何侥幸心理和投机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,唯有坚守合规底线,远离虚拟货币炒作及相关活动,才能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,共同迈向绿色、可持续的发展未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