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达币交易中洗钱犯罪的认定,关键不在于多少,而在于如何

在加密货币领域,泰达币(USDT)因与美元锚定、流动性强,成为交易最活跃的稳定币之一,但与此同时,其匿名性、跨境便捷性也使其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于洗钱,泰达币买多少构成洗钱犯罪”,这一问题并非简单的“金额达标”,而是需结合行为性质、主观意图、资金流向等多维度法律要件综合判断。

法律认定的核心:不以“金额绝对数”为唯一标准

我国《刑法》第191条规定的“洗钱罪”,核心要件是“明知是毒品犯罪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、恐怖活动犯罪、走私犯罪、贪污贿赂犯罪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、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,为掩饰、隐瞒其来源和性质”而提供资金账户、协助转账、转换财产等。单纯持有或购买泰达币的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,关键在于资金来源是否合法、交易是否具有“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”的目的。

若有人通过电信诈骗获得100万元赃款,为将资金“洗白”,用赃款购买等值泰达币再转入境外账户,即使单次交易金额未达“特别巨大”标准(一般300万元以上),只要其主观上存在“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”的故意,客观上实施了转换、转移行为,即可构成洗钱罪,反之,若个人合法收入购买泰达币用于正常投资(如加密货币交易、跨境支付),即使金额较大(如数百万元),因缺乏犯罪故意,不构成洗钱罪。

影响定量的关键因素:交易模式与资金链条

实践中,司法机关会结合“交易频次”“资金规模”“隐蔽手段”等判断行为性质:

  • 分散交易、拆分资金:若短期内通过多个账户、分多次小额(如单笔5万-10万元)购买泰达币,最终汇集至同一境外地址,意图规避银行反监测,即使单笔金额小,累计金额达到一定规模(如50万元以上),且资金来源与上游犯罪相关,仍可能被认定为洗钱。
  • 异常交易模式:如频繁“买币→转币→卖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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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→提现”,或与多个高风险地址(涉诈骗、赌博等地址)有资金往来,即使单笔金额不高,但因交易链条具有“清洗”特征,也会被重点审查。
  • 上游犯罪关联性:若泰达币资金能直接溯源至上游犯罪(如赌博平台“分红”、诈骗赃款分赃),且购买行为是犯罪分子“洗白”环节的一环,则无论金额大小,均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监管红线:合规交易是底线

值得注意的是,我国对加密货币交易采取“禁止非法、支持合规”的立场,2021年十部门联合发文明确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组织、开展虚拟货币交易活动涉嫌非法经营罪,若个人明知他人利用泰达币洗钱,仍为其提供“跑分”“代购”“洗币”服务(如用银行卡接收赃款后兑换泰达币),即使未直接参与上游犯罪,也可能构成洗钱罪的共犯,或因非法经营罪被处罚。

泰达币交易是否构成洗钱罪,核心不在于“买了多少”,而在于“钱从哪来”“怎么用”“是否为了掩盖犯罪”,普通用户需警惕“高息代购”“低价换币”等陷阱,确保资金来源合法、交易目的正当;而任何试图通过加密货币“洗白”赃款的行为,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,随着监管技术升级(如链上数据分析、资金溯源工具),洗钱犯罪的隐蔽性被不断打破,“合规”才是加密货币交易的唯一正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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